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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篇: (第1/2页)
逐字稿二部曲发表新闻稿。 这是一只属于中天、三立电视台之新闻稿,相关单位尽管拿去用,用于新闻发稿用途。 记者:蔡炫竹飞凤。 第三十篇: 第三十篇之论述一。 台湾法律常识: 当轿车或房车,停车在马路旁,而该条马路并无划任何白、红线,轿车是否可以合法临时停车。 答案:可以合法临停车辆。 但相对的,如果被任何车种或机车擦撞或碰撞,他车辆及机车也是无罪可罚,临停车主只能将苦水给吞进去。 只能临停车辆的动作要加快,否则发生问题时,不会是求助无援的窘境。 而在他国或在他当局,其实也有类似的马路法规,请透过网络方式供给查询相关法条、条例。 。兹,大御法官,兹。 第三十篇之论述二。 台湾法律常识: 当轿车或房车含机车停车在马路旁,而该条马路并无划任何白、红线,计时停车开单员,可否按照跟政府规定的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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